在初中的作文写作中会有命题作文的出现,对于命题作文学生们都比较熟悉,分为有材料的作文和没有材料的命题作文,那么对于这种命题作文应该怎么审题呢?如何能够做到写的作文不跑题,主题明确呢?接下来少儿教育加盟网老师就为大家提供以下几种审题的思路还有审题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法还有技巧!
(一)短语或句子的命题作文:用析词法,注意“六审”。
1、审中心:要善于锁定题目最核心的词语,即中心词。
如《善良的谎言》《成长的烦恼》《我眼中的色彩》等。
2、审对象:要明确写作的对象。
如《少年不知愁滋味》《最敬爱的人》《我的快乐之旅》等。
3、审范围:要注意题目中的限制词。
4、审修饰词:副词初看不起眼,其实很重要。
5、审句式:有些作文题是以句子的形式呈现的,前后两个分句有着因与果、现象与原因等的逻辑联系。
如《我参与,我快乐》因为“参与”所以“快乐”,我们可以理解为“参与”是“快乐”的原因,“快乐”是“参与”后必然的情绪反映。你行文时,就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联系,既描述“参与”的过程和细节,也抒发“快乐”的情绪和感悟,两者缺一不可,只写一点,都不完整。
6、审人称:初中作文命题更关注学生的自我成长与心灵世界,所以题目里往往有“我”。
如《我眼中的色彩》《我依然____》。再如《我最想依靠的人是你》《你误会了我》,这样的命题对叙述的口吻就有特别要求,强调倾诉性。
若题目里不是“我”而是“我们”,如《我们这帮人》《那一刻,我们……》,这类作文你就不能太个人英雄主义,要突出“们”,突出群体。
(二)比喻义或概念抽象的题目:虚题实做法。
近两年,比喻入题、象征入题的现象很普遍。这样的题目要审清题目的比喻义和象征义。我们要善于由虚到实,把题目里的比喻词跟自己成长的具体感悟链接起来,做到虚题实做。
注意如果是比喻义题,本体是写作对象。
1、如果题目中同时出现本体和喻体,本体是写作对象。
《我是一只渴望飞翔的小鸟》
“我”——本体——写作对象
2、如果题目中只出现喻体,没有本体,找到本体是写作对象。
《心中的彩虹》
“彩虹”(喻体)——身残志坚的廖智(本体即写作对象)
3、如果比喻题是动宾结构,整道题可能是一件事,整道题是写作对象。
《翻过那座山》——克服困难的事情(写作对象)
“山”(喻体)——困难、挫折(本体)
“翻过”——克服
《收集阳光》——感受友情的事情(写作对象)
“阳光”(喻体)——友情(本体)
“收集”——感受
还有些作文题,虽然不是比喻类的,但由于概念抽象,学生难以把握,怎样写好这类题目呢?将这类比较大、比较虚的题目化为比较小、比较实的题目即可。比如《追求》这个作文题,看起来很大很虚,但是如果把它落实到某一具体的人和事上,就非常容易下笔了:可以写一位老师的追求、一名下岗工人的追求、一个中学生的追求。总之,各行各业人物的追求都可以写。
(三)独字或独词的命题作文:添枝加叶法。
运用添枝加叶法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补充的条件一般指人物、时间、地点、事件、越具体越好。补充题目后,能从小处着眼,可以以小见大来写。
如题目《风景》,可在原题目前面加上“大自然的”“小院的”“学校的”等新条件,题目的意思更明白了,文章就容易把握得多了。但若在原题目前面加“祖国的”,题目仍很宽泛,写时就不好把握了。
2、如果命题者没有附加要求,补充时可以使原题以写人为主,也可以使原题以写事为主。
如《哭笑不得》可以填补成《哭笑不得的人》或《哭笑不得的事》。
3、补充的位置可在原题目之前或之后,但不得擅自改变原题目,只能在草稿纸上或心中进行填补。
(四)材料加命题的题目:抓上位语意法和分析角度法。
有的材料作文,材料往往限制了写作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角度,或是列举了若干下位语意后,归结出一个最上位的语意作为提示语,放在材料的最后,此时就应该抓住这最上位的语意立意写作。
如:阅读下面材料,按要求作文。
欣赏一朵花的开放,可以看到生命的灿烂;欣赏一只蜗牛的攀爬,可以看到生命的坚韧;欣赏朋友,可以看到生命的美好;欣赏对手,可以看到生命的宽容……欣赏一切值得我们欣赏的东西,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富!
请以“欣赏”为题目,自选文体(诗歌、戏剧除外),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文中不要出现自己的姓名和校名。此题中,材料就限制了欣赏的对象(是什么),欣赏的意义(为什么)两个写作角度,最后一句话就是材料的最上位语意,是命题人的意图的集中体现,就是命意句,也就是学生审题立意的根据。
以上就是少儿教育加盟网老师为大家提供的审作文题目的方法还有方向,希望各位家长还有老师读完文章后对审作文题目这一部分不会再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