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书法"的定义,自古以为就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书法"这个词最早是指古代史官修史,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各有原则和体例,称之为"书法"。如春秋时期的《左传•宣公二年》记载:" 董狐 ,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就是说董狐是古代的一个很好的史官,在他笔下记载的人物史事都符合实际,从不隐瞒。"书法"概念用于特指书写艺术是魏晋以后的事了,最早的记载见于《南齐书•周颙传》,"少从外氏车骑将军臧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这里的"书法"就与我们现在的说法基本一致。这就是说,"书法"这个概念自魏晋以降一直沿用至今。但是在一千多年来"书法"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只是人们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不同的理解和说法。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四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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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方法说",认为书法就是汉字书写的方法。这是一种最传统的说法,但是它的涵盖面比较宽,包括:汉字不同字体的书写方法、毛笔的执笔和运笔方法、笔画的书写方法等。
汉字书写方法大致分为"篆、隶、楷、行、草"5类。
秦统一后,为维护国家统一,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议,统一文字。李斯按照秦国的文字标准,对汉字进行整理和简化,制定标准写法,在全国推行,这种新字体叫小篆。篆书笔画圆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存着象形的意味,但符号性显然大大加强。小篆使文字规范了,但书写还很不方便,因此,在民间流行一种更简单的字体,叫隶书。隶书字形扁平,字的构架多有方折棱角,笔画有粗有细,形成波势和挑法,正所谓"一波三折、蚕头燕尾"。从篆书到隶书,是一次更大的变化,隶书是汉字演变史上重要的转折点,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分水岭。但从书写方法上,篆和隶比较接近,因此有"篆隶不分家"的说法。汉朝后期,隶书又演变出了楷、行、草。从隶书到楷书字形结构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在书写时弱化了隶书的波势挑法,使字形更加方正平直,书写更为简便。与楷书并行的还有行书和草书。行、草书特征是笔画连带、结体简约、气势连贯、字形奔放。事实上楷、行、草又是一个体系,楷书和行书中间的过渡叫行楷,行书和草书之间的过渡叫行草。很多书家把楷书叫做“立”,行书叫“走”,草书叫“跑”或“颠”。所以楷书是最基本的书体,可作为习字的法式楷模,如果你不学楷书就去学行书,可谓之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书法执笔的方法一般来讲就是"五指执笔法",或叫"五字执笔法",即:擫、押、钩、格、抵。
"擫"就是用拇指的第一节紧贴笔杆内侧,拇指关节捻动笔杆向外稍弯。"押"就是用食指的第一关节紧贴笔杆的外侧,与大拇指配合起来,将笔杆捉住。"钩"就是用中指的第一、第二节弯曲如钩地钩住笔杆的外侧。"格"就是用无名指的指甲根由内向外顶住笔杆的右外侧,把中指钩向内的笔杆挡住,而且向外推着。"抵"就是小指紧贴无名指,依托在无名指的下面,不接触笔杆。无名指力量小,不能单独推着中指的钩,还要小指托在下面,加一把劲。我是在81年的时候购买了沈尹默先生所著的《执笔五字法》一书,通过认真学习掌握了这一笔法,董寿平先生后来又给予了进一步的指导。但我现在认为执笔无定则,怎么舒服怎么执笔也是对的,目的是要把字写好。历史上就有"拨镫法"、"鹅头法"、"三指法"、"五指法"等不同方法,只不过是"五指执笔法"得到了比较普遍的认同。事实上有些著名的书法家执笔并不都是五指法这个样子,如苏东坡就是三指执笔法、何绍基是回腕执笔法、现在中书协培训中心的一些书法家也是三指执笔法。据考证,随着历史的发展,毛笔的形制发生了变化,笔杆粗细并不相同,执笔的方法自然也不尽相同。正因此,古人说"笔无定法"。
基本笔画的书写方法也就是"永字八法"。
这种笔法,相传为东晋王羲之所创,也有隋代智永或唐代张旭所创几种说法。具体来讲,就是以"永"字八笔顺序为例,阐述正楷笔势的方法:点为侧,侧锋峻落,铺毫行笔,势足收锋;横为勒,逆锋落纸,缓去急回,不可顺锋平过;直笔为努,不宜过直,太挺直则木僵无力,而须直中见曲势;钩为趯,驻锋提笔,使力集于笔尖;仰横为策,起笔同直划,得力在划末;长撇为掠,起笔同直划,出锋稍肥,力要送到;短撇为啄,落笔左出,快而峻利;捺笔为磔,逆锋轻落,折锋铺毫缓行,收锋重在含蓄。由于"永字八法"为楷书训练的基本法则,后人便将八法引为书法的代称。
第二种是"规则说",认为書法就是汉字书写的法则,是千百年来不可动摇的规则。元代书法家赵孟頫在《兰亭十三跋》中称:"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其中"用笔千古不易"被历代书家奉为金科玉律,这就是不可动摇的规则。
那么这个千古不易的用笔规则又是什么呢?我认为,中国书法的根本法则就是"中锋用笔",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才能产生如古人所述的"屋漏痕"、"锥画沙"、"印印泥"的艺术效果。当然,"中锋用笔"作为用笔的根本法则,不可机械地认识和理解,在书写实践中,笔锋不可能一成不变地保持在笔画正中间的,书写者只是凭感觉控制着那杆笔,无论是中锋、侧锋、藏锋、露锋等笔锋的取势不同,但在笔画的中截基本上保持中锋运笔,这是一个普遍性的规律,也就是古人所说的"笔笔中锋"的含义。
书法理论中还有一条千古不易的法则,那就是"无往不收、无垂不缩。"这个原则为历代书家运笔之要诀。如明丰坊《书诀》说:"无往不收、无垂不缩,则如屋漏痕,言不露圭角也。""无垂不缩、无往不收"的原则适用于各种书体。这就是说,写竖画要无垂不缩,写垂露竖自不待言;即使写悬针竖,虽需露锋出笔,但在提笔收锋时也有向上空回之势,使其笔锋虽露而笔势不露,笔迹虽起而笔力不浮,做到起止有度,行留有法。而写横画,则要无往不收,应在笔画终了时,须将笔锋向左回收,使起笔收笔得以前后呼应,使笔画含蓄、圆实、有力。其他点画,特别是露锋的点画如撇、捺也应做到起笔空回,使点画收笔稳健、敦厚。其实这法则与前一条是一回事,都是为了中锋用笔。不管点画是空收还是实收,总是要通过收这个动作来调整笔锋,以保证在点画终了时笔心仍然端正,以实现下一笔能够顺利进入"中锋"用笔状态。
董寿平先生当年就特别强调中锋用笔。他即使是在画竹叶的时候,都是按书法的笔法来画,坚持使用中锋,因此在他笔下的竹叶大多都不是轻撇出去的尖锋锐角,而形成了特有的平头竹叶,尽管不是追求形似,但由于他笔到、意到、韵到,他的竹子更有精神。因此他的画都不是描画出来的,而是使用中锋笔法写出来的。他当年为了让我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一笔法,曾多次给我做过示范。你们今后也一定要谨记这一法则,做到书而有法。
第三种是"艺术说"。把书法叫作艺术是我们现代人的事。在中国古代"书"与"礼、乐、射、御、数"并称六艺,但这里的"艺"并不是当代人理解的艺术之意,而是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技艺才能。元代学者郝经在《陵川集》中说:"夫书一技耳,古者与射、御并,故三代、先秦不计夫工拙,而不以为学,是无书法之说焉……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工,后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专门名家始有书学矣。"也就是说,在先秦时期写字只是和射箭、驾车一样的一种技能,还没有形成"书学",书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是后来才明确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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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古代没有把书法称作艺术,但书法天然具有艺术价值,因此一些名家碑帖书迹被后世历代奉为至宝加以欣赏珍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汉字是观天法地的产物,具有的天然的艺术美感,其产生的基础就是"博采众美,合而为字",是自然美和人类生活美的集中表现;另一方面就涉及到中国哲学概念中的一个词,叫做"技进乎道"。当某项技艺达到巅峰后,再进一步前进便接触到了“道”的层面,在这个层面上便产生了“有大美而不言”的艺术效果。正如庄子讲述的庖丁解牛都能合于《桑林》之舞。事实上历史书家通过训练和颖悟,其书法的技艺也就达到了相当高的境界,使人获得了精品、妙品、逸品、神品等不同层次的视觉美感享受,因此说"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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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书法天然具有艺术美感,但是直到上世纪80年代,书法都一直未被作为一个专门的艺术门类来对待。到了90年代,国内才有极个别的高等学院开始设立书法专业学科,但也均是列入中文系或美术系之下的一个分支专业来对待。近年来,由于现代电脑技术的发展,毛笔书写的实用性越来越被弱化,而艺术性越来越得到肯定,因此书法才真正被人们称作艺术,书法展览也成为一种具有时代性的艺术展示形式被人们广泛接受,传统的书法再次获得了尊重,开始热闹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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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书法艺术的繁荣景象之下,也出现了一种艺术流派叫做"现代书法"。它们对传统书法进行了过份的改造,加以个性化极强的创新,突出一个“变”字。有的是摒弃文字的语言性,树立文字的"形象性",以用笔的轻重和徐疾、笔锋的开合及落笔位置的变化等,写出各种形象的文字,号称“墨象派”;也有的是将拼音字母写成汉字的形式,拼凑成方块字形,号称"新书体";还有的是将点画线条极度变形,好象道家画的阴符,或对历史上早已淘汰的民间书风进行再现,号称"复古派"。我曾见过一位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书法教授创作的一幅作品,那就是漆黑一片的整张宣纸,作品的题目是《书写了1000遍的兰亭序》。我认为,这些以怪取巧的东西不能算是艺术,只能称作伪艺术,或者说是一种行为艺术。这种不深入研究传统,只是一味求新、求变、求怪的做法,其实是对书法的一种污染。你们学习书法要有一颗对书法的敬畏之心,真正沉下心来,决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一定要提高辨别能力,远离这些东西,要真正植根传统,临摹经典,锤炼技法,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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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是"工具说"。书法是汉字交流的工具。关于这问题,我曾经在第二讲和第三讲中作过比较全面和系统的阐述,所以在此不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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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书法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简单的一两句话难以准确地概括其深厚而复杂的内涵。因此,一定要加强学习、充实知识、多思勤练、心摹手追,通过长期的训练和颖悟,一定会参透书法的真谛。